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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为何宁愿挨冻,也不去救助站

时间:2016-01-18 11:47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赵刚、孙琪、林苗 点击:
南宁的冬季,夜里也很寒冷。南宁市民族大道一行人地下通道内,50多岁的李义兵裹着薄薄的被单,蜷缩在通道出口处。他无家可归,晚上只能睡在这个通道里。
为何宁愿挨冻,也不去救助站?——关注冬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新华社记者赵刚、孙琪、林苗苗

  南宁的冬季,夜里也很寒冷。南宁市民族大道一行人地下通道内,50多岁的李义兵裹着薄薄的被单,蜷缩在通道出口处。他无家可归,晚上只能睡在这个通道里。

  随着气温下降,各省份相继出台城市流浪人员冬日救助计划。但由于流动性大、身份数据不完整、部分人员不愿接受救助,仍有不少流浪者在寒夜苦熬;而“发现难”“管理难”等瓶颈和薄弱环节,也让各地一些救助机构“有心无力”。

  混迹街头,很多流浪者不愿去救助站

  陈某今年62岁,来自广西上林县,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乞讨维生。1979年,26岁的他遭遇车祸失去双腿,父母过世后,在老家无依无靠的他选择来城市流浪,一呆就是15年。他说,天气越冷越讨不到钱,每天十几元,勉强够吃三顿饭。

  寒冬来临,流浪乞讨人员却不愿意去免费提供食宿的救助站。数据显示,南宁市2015年救助流浪人员超过1万人,但入站接受救助的只有4879人。

  “我去过救助站,过个几天就把我送回家去。”陈某说,政府给他在乡下修了间房子,有低保,但双腿残疾在农村活下去很费劲,最后还是求人把自己送到南宁来继续乞讨。

  73岁的罗保全来自广西田阳,由于和子女不和,长期在南宁流浪乞讨。他说:“救助站把我送回去几次,但儿子不要我,女儿不管我,最后还是出来流浪。”

  李义兵也进过两次救助站,他说:“整天把人关在里面,出入都不自由,在外面还能讨些钱捡些空瓶子卖,不想去。”

  记者采访发现,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丧失劳动能力被迫流浪者和以乞讨维生的习惯性流浪者。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林源林介绍,南宁市被迫流浪、再以乞讨维生者占了7成左右,有一半以上确实需要帮助。但由于职业乞讨者和被迫流浪者难以分辨,一些市民已不再愿意向流浪者施以援手。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数据显示,接受入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大部分是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有生理疾病或精神障碍者只一成,少年儿童和老年人的比例不到20%。

  发现难管理难,救助站难顾全

  随着气温下降,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巡视力度,通过提供住宿、御寒衣物、食品、返乡车票等方式进行托底救助。但现实中,流浪人员鱼龙混杂,情况复杂到救助机构也难顾全。

  “主要是发现难。”河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石太林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多分散在城乡接合地区,隐蔽性很强。北京市西城区救助站站长杨东振说:“每天3辆救助车全天候巡视,只能是发现一个救助一个。”

  今年北京市西城区已救助268人次,但不愿意入站接受救助的情况依旧普遍。南宁也是如此,林源林介绍,2015年12月1日启动“寒冬送温暖”行动以来,南宁市救助站已救助千余人,愿意进站的不到500人。

  “对于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为他们发放棉衣棉被和食物。”林源林说,南宁市已发动各街道办、社区和交警联合巡查,对不愿意进站的人员定期寻访,但“随着天气变冷,人员流动会更加频繁,救助管理会更困难”。

  “救助对象进站需自愿,这里有吃有住,但不能继续乞讨拾荒,职业乞讨者是不愿进站的。”石太林表示。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站只对流浪人员进行临时性社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救助对象仅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这表示,救助站的救助不但有期限,某些流浪在外的人甚至无法得到救助。

  去年10月份,频繁出走流浪的罗保全被南宁市民间公益组织“大爱之家”救助,现住在为其提供的出租房内。该组织负责人冯可波介绍,“大爱之家”在南宁有8个安置点,目前有60多个流浪人员长期居住,主要靠社会捐助维持运作,但这个公益机构尚未得到官方认可。记者采访发现,这样的民间组织能为流浪者长期提供住所和食物,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救助站的救助压力,但存在卫生状况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加强救助管理各方需更给力

  如何让流浪群体获得更好的救助,考验着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智慧。专家认为,从救助制度设计上确保对流浪人员的救助才是治本之策,应从源头抓起并加强后期救助。

  “我国基层政府救助体系不完善,农村养老机构不健全,一些农村孤寡人员只好到城市流浪。”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认为,救助流浪人员应区别对待,对于户籍信息明确且有劳动能力的流浪者,政府应发挥协调作用,以“投亲靠友”的形式进行救助;对于确实丧失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者,我国城镇和农村都有相应的保险制度,基层政府应加强对这类人员的安置,从源头上避免他们流落在城市。

  目前,我国流浪人员救助主要靠各级民政部门。杨东振说,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团队等开展街面服务,对于不愿接受政府救助者,由专业社工辅助救助。

  罗国安说:“民间力量能有效拓宽救助渠道,在救助中应充当中转站和监督者的角色,将需要救助者转交给政府或专业救助机构,并监督基层救助站的后续救助工作,督促政府提高专业救助能力,这有利于整个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

  石太林表示,河南的一些地市也有志愿者长期帮助流浪者,但相对于政府救助,这些民间组织力量很小,需长时间培养。

  有关专家认为,民间公益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医疗救急机制、卫生状况不过关、社会捐助资金管理混乱等,政府仍应在救助工作中发挥“兜底作用”。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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