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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出庭是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

时间:2016-08-21 21:56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河 岩 点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了《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就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相关问题和法律程序予以规范和明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了《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就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相关问题和法律程序予以规范和明确。(8月19日人民网)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诉讼已成为维护公正公平的基本渠道,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的势头。据统计,2015年1——9月,全国行政案件受理数量为40万件,同比上升47.6%;其中5月份为2.6万件,同比上升221%。
然而,“告官不见官”是中国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有时即便是出了庭也不出声,给人一种事不关己的感觉;对于这样的态度,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中给予了严肃批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古语云:责人之心责己,爱人之心爱人。试想:如果你与别人理论,对方避而不见,你心头何想?或者来个三岁“乳儿”,你情何以堪?
     行政首长不愿出庭,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官本位思想作崇。在他们心中一直都把自己作为“官员”,所以放不下身段丢不起面子;二是法纪观念淡薄。正所谓“我的地盘我作主”,脑子里从来没有“被告”的意识,甚至认为“被告”都是老百姓;三是缺乏担当精神。一有事情就躲,遇到困难就溜,不敢正视问题面对现实,这样的人被老百姓戏称为“溜肩膀”。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作为行政首长、地方长官,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守法护法,真正成为法律的支持者、维护者、推动者,那么“行政首长出庭”才能正常化、经常化、常态化。作者:陈汶聪;地址:四川省沐川县委编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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