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通知》,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要求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集中开展祭扫烈士墓、敬献花篮、宣读祭文、瞻仰遗物和继承先烈遗志宣誓活动”。(新华每日电讯2019.5.20)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以国家名义缅怀革命先烈,用烈士精神启迪后世众人,这是一个国家的历史担当和时代重任。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 牺牲光耀中国。新中国能雄踞世界东方,是因为有无数革命先烈和仁人志士前赴后继的牺牲累积,李大钊、彭雪枫、赵一曼、江竹筠、赵尚志、杨靖宇……革命先烈是我们这个民族之本、之魂,是我们理想信念的火种,是我们红色传统的基因。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建党到建国,并带领新中国从弱到强,离不开无数革命先烈的英勇无畏和伟大牺牲,革命先烈义无反顾、舍生忘死为民奋斗的宝贵精神财富,更是推动我们走向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因此,不能忘、不敢忘,要时时讲、处处扬、年年祭! 奉献满洒华夏。远离硝烟战火,走向民族复兴,无数共和国建设者向革命先烈学习、向革命先烈看齐讲牺牲、讲奉献,才有了新中国70年光辉历程。他们是新时期的英雄先烈,他们书写了知难而进的奋进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大义凛然的碰硬精神、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在新中国建设时期、改革攻坚时期体现了我们这个民族对先烈精神的敬仰与传承。因此,不能舍、不能丢,要时时学、处处做、常常颂! 接力延续后世。薪火相传才能照亮新的征程。作为正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我们,传承先烈精神是我们为祖国奉献的应有之意。国之宝藏,不能忘却,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不忘本才能赢得未来。我们不但要走进烈士陵园给烈士献花、鞠躬,还要在网上留言或转发科普让更多地人认识注意到,更要在工作中、在岗位上向先烈学习、向先烈致敬,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可以推卸的历史责任。 (责任编辑:佚名) |
高层论坛 | 省部长论坛 | 理论探索 | 强国论坛 | 党政建设 | 政策研究 | 军事纵横 | 区域发展 | 风云人物 | 时事观察 | 小康中国 | 海峡两岸 | 艺术纵横 | 文明时代 | 本站专访 | 房地产风云 | 外商投资 | 企业风云 | 城市评论 | 新闻评论 | 经济评论 | 时政论坛 | 国际论坛 | 民生论坛 | 深度看点 | 财经论坛 | 教育留学 | 传统文化 | 科技探索 | 母婴频道 | 征婚交友 | 时尚购物 | 评论电视 | 评论电台 | 民风民俗 | 国学儒风 | 妇女儿童 | 糖酒文化 | 航空航天 | 中评音乐 | IT数码 | 美食频道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云南 | 辽宁 | 黑龙江 | 湖南 | 安徽 | 山东 | 新疆 | 江苏 | 浙江 | 江西 | 湖北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内蒙 | 吉林 | 福建 | 贵州 | 广东 | 青海 | 西藏 | 四川 | 宁夏 | 海南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 陕西 | 亚太聚焦 | 晚霞溢彩 | 运动竞技 | 两会频道 | 人社保障 | 欧洲频道 | 国际经济 | 一带一路 | 物联网 | 新硬件时代 | 非洲频道 | 美洲频道 | 澳洲频道 | 财富领袖 | 新疆建设兵团 | 网络金融 | 特色小镇 | 互联网+ | 国际交流 | 科技创新 | 实业发展 | 聚焦海外 | 产业联盟 | 脱贫攻坚 | 投资发展 | 智慧城市 | 科技工业 | 会议专题 | 民政工会 |
先烈精神是国之宝藏
时间:2019-05-23 11:15来源:评论网 作者:云眷丹青 点击:
次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以国家名义缅怀革命先烈,用烈士精神启迪后世众人,这是一个国家的历史担当和时代重任。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如何走出“巡察式”整改?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 中央文献网
- 中国全国人大
- 中央统战部
- 中共中央党校
- 毛主席纪念堂
- 邓小平纪念馆
- 中国台湾网
- 中央档案馆
- 中央综治委
- 中央编制办
- 中国全国政协
- 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最高检
- 解放日报网
- 中国外交部
- 中国国防部
- 中共青年团
- 国家发改委
- 中国教育部
- 中国科技部
- 中国工信部
- 中国国家民委
- 中国公安部
- 中国监察部
- 中国民政部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社保部
- 中国国土部
- 中国环保部
- 中国住建部
- 中国交通部
- 中国铁道部
- 中国水利部
- 中国农业部
- 中国商务部
- 中国文化部
- 中国卫生部
- 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新闻办
- 国务院扶贫办
- 国务院国资委
- 国家防腐局
- 中国人民网
- 中国新华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网网站
- 中国光明网
- 中国日报网
- 美国美联社
- 俄通社塔斯社
- 法国新闻社
- 中国新闻网
- 中央联络部
- 紫 光 阁
- 自助游网站
- 中纪委监察部
- 路透社中文网
- 京东商城网
- 英国国通社
- 有 券 网
- 中国靓号网
评论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pinglu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51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京ICP备17062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