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形式主义“通报”

时间:2019-09-28 11:38来源:评论网 作者:马玮炜 点击:
时下,各地通过网络形式通报各类问题的频次越来越高,但通报“质量”明显参差不齐,这不仅不利于提升警示教育之效,甚至有演变成形式主义之势。特别是不少地方的“一句话”通报,明显存在“刷数据”的嫌疑。
   时下,各地通过网络形式通报各类问题的频次越来越高,但通报“质量”明显参差不齐,这不仅不利于提升警示教育之效,甚至有演变成形式主义之势。特别是不少地方的“一句话”通报,明显存在“刷数据”的嫌疑。
  这里所说的“一句话”通报,就是指有的地方发的通报就一句话,某某因违反某项纪律受到某样处分,只有后果没有前因。这样的通报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根本没有“杀伤力”。因为,除了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身边的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又如何能够起到把自己放进去,从中查摆自身问题,汲取经验教训的作用。
  而有的地方之所以发这样的通报,原因很简单,就是“跟风”,就是别人发通报,我也发通报,不然怎么显示我们做了这项工作呢?其实质还是形式主义之风在从中作梗。
  而事实上,事事通报本就不可取。因为有的案例只是个案,不惧共性,缺乏典型性、代表性,即使通报,其警示教育意义也不大。对于这样的案例就没有必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通报了。换句话说,就是通报必须重质量而非数量,不能无论查处的案例是否典型,都盲目的刷屏,只为“占个位置”。这样就违背了通报的初衷。
  因此,要力避形式主义,有质量的通报,一是要控制通报发布的主体和渠道,以及频次等,必须是官方权威发布,避免“小道消息”过多过烂,“混淆视听”。二是要严审通报的内容,防止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发生。通报不仅能反映出问题的实质,吸引人们的眼球,更重要的是能够以案释纪,起到教育、警醒、震慑其他干部作用,让其他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三是收集通报反馈的意见和信息,不能“一通了之”,要及时收集了解通报产生的作用和效果,发挥二次效力。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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