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1-10-05 16:19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为大局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全省法院从大局出发,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受理各类案件303649件,审结和执结307478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7.3%,同比略有上升;结案标的额299.5亿元,同比上升17.4%;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1.9%,审限内结案率99.2%。省法院受理案件5876件,审结和执结5822件(含旧存),同比上升19.14%和37.34%,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着眼于服务保障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认真实施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司法政策,制定指导意见,改进办案方式,注重办案效果,妥善审结涉及企业改制、金融债权、城镇建设、买卖合同、知识产权及涉外、涉港澳台等案件95053件,结案标的额154.99亿元,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691件,判处罪犯27639人。其中,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8212人、破坏经济秩序犯罪628人;从严惩处职务犯罪175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31人。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宣告无罪4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13545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956件,促进犯罪分子改造自新。

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司法调解,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6.4%,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70%;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撤诉率40.5%;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率64.7%。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及其他诉讼外调解的有机衔接,使大量纠纷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实现了和谐共赢。

关注民生需求,保障群众权益。审结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拆迁补偿、劳动争议等一审民事案件87445件。健全了18项司法保护措施,妥善审结涉农案件4807件。审结涉及土地征用、社会保障、房屋拆迁、资源环保等一审行政案件1771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1件,决定赔偿金额217.35万元。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远程立案、速裁办案、预约办案、巡回审判,一审民商事、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74.7%和37%;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353.7万余元,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指定援助律师611人次。

集中解决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维护司法公信。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排查出有财产执行积案9923件,执结99.9%,并对无财产执行积案进行了清查处理;执结新收案件53601件,执结率92.46%,结案标的额137.1亿元,同比上升53%。大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共处理来信来访49196件次,省法院到基层复查听证案件1802件,督办重信重访案件1525件,结案率为98.1%,到省进京初访案件同比下降32.47%。

(二)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司法

深化审判改革。探索民事再审案件立案审查工作模式,受理申请再审案件7893件,再审纠正不当裁判1172件,通过释法解疑在立案前息诉2906件。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4个试点法院审结的案件无抗诉、无发回重审、改判和申诉上访。

完善审判管理。省法院和8个中院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坚持院、庭长办案,推行审判质量效果评估和通报制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普遍建立法官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绩效考评,全程跟踪监督,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高。

加强调研指导。省法院就农村土地承包、房地产、保险、企业破产案件及行政诉讼和解、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司法原则,确保相关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增强司法透明。依法对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公开开庭,对申请再审案件公开听证。省法院对死刑二审案件和民事一、二审及再审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全部实现公开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全省158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019件。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着力端正司法理念。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人民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的理念,增强了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着力开展教育培训。组织403名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官晋级培训班;组织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参加最高法院主题教育轮训班;举办法官晋级、续职、岗前培训及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45期,培训干警6661人次。

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开展集中治理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司法作风大检查、“服务年”活动,集中整治司法审判各环节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等问题。省法院结合加强党的建设,要求大兴理论学习、亲民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团结共事、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之风,推进了司法作风建设。

着力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开展了以“抓五禁、防三案、促廉洁、保公正”为主题的教育整顿。建立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中国评论网,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71人,纯洁了法院队伍。

着力选树先进典型。全省法院有11个集体、4名个人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10个集体、20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115个集体、60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1个集体、1名个人荣记一等功黑龙江卫视中秋晚会,11个集体、9名个人荣记二等功。

(四)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夯实基层基础

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基层法院审结、执结的案件分别占全省法院的82.9%和96.5%,绝大多数人民法庭保持判决率、上诉率、发改率和上访率“四低”的良好态势。

改善基层办案条件。公开招录干警316人黑龙江省理论,基层法官队伍断层的问题有所缓解。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加强了中级、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在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法院办案经费的保障。启动了70个人民法庭建设计划,另有123个审判法庭、11个人民法庭列入国家专项建设规划。全省绝大多数法院建成局域网,省法院与各中级法院的二级联网全部开通,各中院和128个基层法院建成数字审判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切实提高了工作效能。

虽然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全省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质量和自身建设上还存在较大差距黑龙江中秋晚会,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0年工作意见

2010年,全省法院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省人大的决议,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服务保障大局

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调整司法措施,提出司法建议,改进办案方式,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型、保增长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服务保障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

在保障民生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涉农等方面的案件,审理好涉及困难群众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加强行政审判、国家赔偿工作,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力求在立案上更加周到便利,在诉讼程序上更加简便快捷,在证据收集采信上更加客观真实,在裁判文书制作上更加清楚易懂,在与民沟通上更加方便通畅。

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和衔接作用,推进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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