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一角 出租床位的广告文·摄影/本报记者 田凤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规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经媒体报道,就在全国各地引发热议。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发现,首府一些房屋出租者、群租者、小区居民和房产中介等对此反应不一。 房东: 收入肯定受影响 家住大学东街的李先生是个大房东,他家距离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这3所高校非常近。早在10年前,他就将自己的二层楼房分拆、隔断出8套居室,每套居室都有10多平方米,里面可以放3个双层床,能对外出租6个床位。随着附近高校毕业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李先生家现在的出租生意还是非常不错的。 听说要取消群租,李先生有点犯嘀咕:“这个政策一出台,房子估计不好出租了。”李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两个孩子都在外地上大学,一年的花销不是笔小数目,他们老两口岁数大了,也没啥能力赚钱。幸好有房屋可出租,现在每个床位每个月租金110元,家中每月就有5000元左右的房租收入,一家四口过得还算滋润。 虽然出租房屋赚了钱,但出租房屋给李先生带来的麻烦也不少。“我家的二层楼房以及院子内的南房都出租出去了,群租的房子里住的人最多,现在就有好几十人,一楼住男的,二楼住女的。”李先生说,“住户多了如何做房产开发,麻烦事也接踵而至,首先是安全问题,以前自己住从不担心安全问题中国评论网,现在不同了,每天进出的人不断,大门在白天不可能上锁,也担心有小偷混进院子里来行窃。” 除了安全问题,生活问题也令李先生苦恼。由于个别住户的作息时间不固定,经常吵得楼下邻居休息不好,他得经常上下楼调解劝说,防止矛盾激化。“有的住户上夜班,半夜回家有点动静很正常,要是遇到通情达理的住户还好,要是脾气大,就能吵起来,那样我就得两头跑,磨破了嘴皮才能劝好。”虽说有这么多麻烦,可李先生认为,这些麻烦费点心都能解决。“要是真的不让群租了,房子租不出去,那才是叫人头痛的大麻烦。”李先生忧虑地说。 中介:取消群租不靠谱 对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实施,还有一个群体有发言权,那就是房屋中介部门。 “2010年发布的《中国人才蓝皮书》指出,全国“蚁族”人数在百万以上,群租房以其低廉的价格和灵活的付款方式,迎合了这一群体的居住需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出台,给这一群体增加了一定的生存压力。我认为,彻底取消群租不太靠谱。”1月25日,从事房屋中介已经多年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表示,随着首府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平时来通过中介公司租房的人除了高校毕业生,还有就是商场或者酒店的服务员,也有很多老板为自己的员工找房子当职工宿舍。他们的经济条件,决定了他们群租的特点。 “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一个月才挣1000元左右,就目前首府租房的价格水平来看,取消群租的政策不太现实。虽然外来务工人员群租会给小区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我们中介都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权益。” 居民:群租确实挺扰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房屋出租者将房屋分拆、隔断出租外,一些租房者在小区内租上两室一厅或者三室一厅的房子后,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往往也做起了“二房东”。 他们通常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后通过卧室隔断、客厅重建等方式,出租床位以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他们出租房屋都是通过网络发布,无需任何成本。群租暴利催生了一大批职业“二房东”,而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收钱不管理,使群租市场存在隐患,《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这些人也是不小的打击。 在鄂尔多斯大街一小区内,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姓牟的市民,他表示,他们小区里群租现象不少,而且问题不少。对于群租者,牟先生既同情又无奈。他告诉记者:“选择群租的人肯定经济条件不好,一个房间挤好几个人,我觉得他们挺不容易的。但是这种租住形式确实影响了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群租者的作息时间比较乱,使我们的生活也受到影响。别的不说,有群租住户的单元,楼道里都显得更脏乱一些。另外,他们的流动性大,陌生面孔多,给小区的安全也带来了一定的隐患。”牟先生说,群租是该好好规范一下了。 针对小区群租现象内蒙住宅与房产网,小区物业也很头疼,一位姓陈的物业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业主出租房屋属于个人行为,平时物业接到相关投诉,也只能找业主协商,但是效果不是很好。 采访中,一些市民听说《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台后纷纷表态。有人认为不让群租会给那些需要群租的人带来很大的困难,也有人反问:如果不让群租了,那这一群体的居住问题该怎样解决?还有市民表示,群租带来的扰民问题、治安和消防隐患等十分突出,常引发各种矛盾,应明确禁止。 房客:不让群租我住哪? 记者在大学东街附近的群租点采访时,接受采访的群租者们无一例外地都会问:“不让群租了,我们住哪里?”记者了解到,选择群租的大都是城市中的低收入者,他们要么是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毕业生,要么就是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收入偏低,不得不选择群租。 “我也是在网上看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如果实施,我的房租支出就会大幅上涨,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紧张。”张波去年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之后在呼和浩特找到了一份房屋销售的工作。因为刚工作不久,张波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为了解决住宿问题,张波和几个同学一起开始了群租生活:6个人挤在一套70多平方米的楼房里,摆上他们的床铺和简单家具后,房屋显得很是拥挤。“虽然有点挤,但是便宜啊!这套两室一厅的楼房每月房租1000元,分摊到每个人也就160元左右,负担不是很重。”张波的话代表着众多群租者的心声,这些人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工资不高,但是在城市中花销却不少,所以只能选择群租。 如果细数群租的危害,相信很多小区居民都能讲出很多:噪音扰民、卫生差、电线乱搭造成安全隐患……而这些问题,群租者自然有着更深的体会。来自赤峰市的小刘说,其实他也很无奈,也不想群租,但是社会现实却让他被群租。“我们刚毕业,还处在经验与资金的原始积累期。要是政府能出台一些有利于我们的租房政策,那就太好了。”小刘笑了笑,接着说:“我觉得想要解决群租问题,关键在于从根源上改善我们这些群租者的生存状况。” 前段时间召开的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曾强调,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适应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小刘说:“如果廉租房、公租房能惠及更多人,我们这些群租者能以相对合理的价格租到交通方便、安全卫生的房子,那就太好了,可以让各方都满意。” 律师: 应出台配套措施 1月2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了解到,首府目前还没有制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最低标准,但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所以在法律上彻底封杀了群租房的生存空间。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的李文生律师说,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经过统筹考虑的,必将是损失一小部分群体利益,以保护更大群体的利益。群租者租不起房屋是一个问题,可群租带来的其他问题更多。比如说相应建筑面积的住宅,对应的是相应数量的居住者所有的房产网,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居住者,肯定会导致建筑物负载加大,物业设施设备负荷增加,相邻业主居住环境变差等问题,群租者应对此理解。《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但保障了承租人应该享有的居住条件,同时也保障了相邻业主的有关权益。而其中“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的规定也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应用。 李律师还说,对于低收入人群因此导致的房租支出加大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出台完善的配套措施,进行解决和疏导。目前,政府正在通过加大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投入等方式解决租房者的困难,效果将会更好。 (责任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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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将叫停群租
时间:2011-10-08 19:28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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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一角 出租床位的广告文·摄影/本报记者 田凤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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