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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荷银外方股东再“易主” 加拿大保险商接力富通

时间:2011-10-13 16:5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第一财经日报11月25日讯 英国耆卫集团收购泰达荷银基金股权失败后,泰达荷银基金股权去向近日再现新进展。日前,加拿大保险商宏利金融已经同意以1.5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泰达荷银基金49%的股权。目前这项股权交易仍需上报证监会批准。若“易主”成功,泰达荷银也将改名为泰达宏

第一财经日报11月25日讯 英国耆卫集团收购泰达荷银基金股权失败后,泰达荷银基金股权去向近日再现新进展。日前,加拿大保险商宏利金融已经同意以1.5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泰达荷银基金49%的股权。目前这项股权交易仍需上报证监会批准。若“易主”成功,泰达荷银也将改名为泰达宏利。

股权变更源于“一参一控”

泰达荷银基金自成立以来股权历经更迭,而这次的股权变动缘起“一参一控”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一控”原则,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2008年4月,富通集团收购荷兰银行旗下资产管理业务时获得了泰达荷银的股份,并通过旗下的荷银投资持有49%的泰达荷银股权。而富通集团旗下的比利时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新疆财经大学,已经于2003年4月1日与海通证券(行情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中外双方各持股海富通基金51%和49%。

在法国巴黎银行今年早些时候收购富通银行后,共拥有三家中国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就彻底违背了“一参一控”原则。

除泰达荷银和海富通基金外,法国巴黎银行还通过旗下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申万巴黎基金33%的股权。

事实上,除上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一控”原则外,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在2003年9月份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就基金管理公司 (含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问题的谈话》中态度更为明确,“无论内资或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新疆财经网中国评论网,一家机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过一家”。

泰达荷银命运多舛

泰达荷银自成立后,股东架构一直不很稳定。

据了解新疆财经主页,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份,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初由湘财证券、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新疆证券4家公司发起成立。

2003年,荷兰银行通过受让新疆证券和大庆石油管理局共计33%的股权成为湘财合丰基金公司第二大股东,湘财证券持股37%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更名为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4月,由天津泰达、津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机构投资组成的 北方国际(行情 股吧)信托取代湘财证券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51%股权,同时,荷银投资股权由33%增持至49%,湘财荷银正式更名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此,最初的股东已全部退出。

去年8月,英国耆卫集团宣布将以1.65亿欧元、折合每股18.5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富通集团荷旗下荷银投资持有的泰达荷银基金49%的股权,但因英国耆卫集团无意长期持有泰达荷银股权,其收购计划终遭证监会否决。

今年9月,外媒传来消息,法国巴黎银行计划出手泰达荷银49%的股权,并与两家西方金融集团进行谈判。近日,加拿大保险商宏利金融收购泰达荷银股权一事浮出水面。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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