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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啃掉 “老赖”硬骨头

时间:2017-04-22 12:1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孙秋 点击: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其后,各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惩治老赖、破解执行难。然而,在众多失信被执行人中,一类特殊的被执行对象成为破解执行难的硬骨头,那就是个别基层政府部门。 据记者采访了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其后,各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惩治“老赖”、破解执行难。然而,在众多失信被执行人中,一类特殊的被执行对象成为破解执行难的“硬骨头”,那就是个别基层政府部门。
据记者采访了解到,乡级政府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并非个案,而且这类案件基本上都属于陈年旧账,有的债务甚至长达十几年,新近的债务也有5年以上。乡级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基层执行机关,显得格外的“特殊”,这样“特殊”的案件不能依法执结,久而久之就成为执行难的“硬骨头”、“拦路虎”。这种矛盾越积越多,势必会破坏党的形象,影响乡级政府诚信,影响司法公信力,损害当事人的权益,激化社会矛盾。那么问题来了:应该怎样破解这种“老债空悬”的矛盾现象,啃掉这类特殊的“老赖”硬骨头呢?
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增强乡级政府领导的法治意识。“老债空悬”矛盾的存在,历届乡级领导都应该承担责任,盲目追求发展和法律意识上的欠缺导致对欠账不还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认识不够深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政府部门联系群众最密切的基层政府,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好依法行政的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法治意识,树立基层政府良好的执政形象。
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陈年旧账。针对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问题,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可现实就是很多新官不愿意管旧账,出现能拖则拖的现象,因为“法不责众”,处理政府部门对领导个人并没有多大影响。因此,国家应该出台完善追究领导个人责任的法律法规,坚持督促考核,只有板子打在“身上”,关系到切身利害,才会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避免“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出现,才会有积极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态度,化解陈年旧账的勇气和决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转变政府职能和形象还需建立诚信政府。说一千道一万,要想彻底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就应该从啃掉乡级基层政府部门“硬骨头”开始。试想一下,作为国家的执政机关如果没有诚信,当上“老赖”,那么,司法部门怎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司法的权威,怎么维护司法的公信力?所以,化解“老债空悬”问题就是转变政府形象,树立诚信政府的一个良好契机。乡级政府部门除了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偿还债务,坦然面对出现的问题外,更为重要的是要配合司法部门,积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建立一个诚信的政府。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在我国进入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期,在不断强化诚信意识的今天,更需要一颗坚守诚信的心。依法惩治各种“老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破解执行难,即使是面对基层乡级政府,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规避“合理怀疑”,实现执行工作的公平正义,营造社会诚信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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