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指出“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 的作风建设,全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三严三实”正能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就在我们驰而不息的努力之中,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综合体现
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的集中反映,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么一位“三严三实”终身服药、药灌不离身
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最美最基层干部---吴强忠。他带重病
钉子精神奋战维稳一线24载、他站在维护稳定第一线、走在服务群众最前沿、
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用他那棵最美的心灵化解了2760余件棘手的疑难矛盾纠纷、接待信访、代访6080余件,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72880余人次,他说:“人不伤心不落泪,民无委屈不诉求,群众利益无小事。我是国家工作人员,为民解难是我的天职”,这铿锵有力的话语,表达了一个最基层人民公仆的心声,也充分表现出一名党的最美基层干部一心为民、亲民爱民观和价值观,他以党风、政风、民风,率先垂范。展现了他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自觉做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守护者、建设者用自己出色的工作业绩、良好的形象凝聚了民心、嬴得了口碑,被老百姓誉为最美乡镇干部,他的正能量赢得众人共鸣。呼唤莫若实干,心动不如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当其时,需要我们
的公仆像吴强忠一样生命不息、奉献不止乘势而上、
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最美人物名片:吴强忠,男,汉族、浙江庆元人1955年2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法律本科、任浙江省庆元县濛洲街道维稳中心、信访办、调解委员会主任兼城区中心司法所所长等职、特别值得大家共同关注的是:他二十四年与病魔顽强抗争,克服了肾移植手术后的巨大疾苦,承受着终身服药巨大的经济压力,24年来他用最美的心灵走进百姓千家万户、用最美的真心体察民情、用最美的微笑直对困难、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诚打动百姓。他风雨无阻、晴天一身尘、雨天一身泥,为民主持公道、用辛勤的汗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于他的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领导和人民的充分肯定、他先后获得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十大法制
新闻人物、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国好人、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浙江省优秀调解能手、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等80多项荣誉、2007--2013年连续七年考核为优秀公务员。他的先进事迹也曾被人民网、新华网、共产党员网、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在线、中国干部网、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平安浙江网、浙江文明网、浙江、丽水群众路线网等多家国内知名网站和报纸刊登、转载。笔者认为,吴强忠的职业坚守是社会进步的最大正能量,应该将这种职业操守和高尚行为贯穿在公民教育和全国基层干部、课堂教育和政府部门施政决策的每个细节,唯有春风化雨,方能沁人心脾,直达心灵。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关键词。笔者认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思想道德建设的灵魂和根本、大力弘扬最美基层干部吴强忠同志这种美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他的“最美”“平民英雄”贴近民众,己被公众接受和传播。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更多的这种“平民英雄”、 基层也需要这种最美来带动和感召更多的人。
“吴强忠的最美”,就美在朴实无华的善良、美在真挚无悔的奉献、美在勇于担当的责任、美在把人民当亲人、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佳体现。中共丽水市宣传部、文明委布置了丽水 “好人一条街”中。中国好人、浙江省第二届道德横范、二级英模吴强忠的大幅照相就悬挂“好人一条街”两则,告诉大家 “丽水好人”就在我们身边,吴强忠感人事迹平凡而伟大,引导着广大干群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道德养分,推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做好人、树立基层干部的核心价值观良好氛围为载体,全方位宣传展播典型,让最美道德模范事迹深入人心、通过积极选树各类最美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良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风尚,让群众信服信任、可亲可敬、可学可鉴,以此推动乡镇干部真正走入群众心中,凸显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庆元是个20万人口的小县、城区中心司法所己占全县一半人口、,辖区面积198.40平方公里,下辖二个街道,53个行政村,8个社区,拥有常住人口72800余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该所目前是全县最规范、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任务最重的所、该所在他的带领下曾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省级人民满意司法所、省级文明司法所、省级示范司法所等二十多项荣誉、去年九月份被浙江司法厅授予四星级司法所,三月份又被浙江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窗口。他扎根基层己38年多始终把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作为自律的准则。走在维稳行列己24个春秋,24个春秋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二十四载孜孜不倦。24年风雨无阻,到处都留下他艰辛的足迹。他夜以继日,积劳成疾,24个春秋坚持与病魔顽强抗争;上紧发条,不停运转,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黎民百姓解难、体现出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崇高追求和公仆情怀。他时刻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管理、信访、驻村、中心等工作为自己的工作落脚点,虽然是“肾移术”后的病人,但在领导和同事们眼里,却是一个意志坚定,对待工作永不服输的强人。他总是精神饱满不停奔忙的风格,被领导和同志们“戏称”为“拼命三郎”。群众喜欢他,信任他,领导赞扬他。他用自己朴实的行动践行着党的根本宗旨增厚道德土壤,向人们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基层干部的追求奉献真谛。
“三严三实”吴强忠”他以 “最严最实”行为,引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价值取向,再次见证了时代英模的示范作用。在笔者的心中垂久而传远!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但他每样工作严实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扬、他工作从不分内外处处都充满激情,每次处理老大难上访,他总是主动请缨站在维护稳定第一线,及时化解矛盾和解决各种棘手问题;他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在工作讲求方式方法,遇事不武断专行,在处理农村较复杂问题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能力,他能够抓住问题的关键和要害。他曾成功化解一起遗留6年之久、二百多万影响较大的土地征地款分配纠纷案。同时,十五天就化解一起33名原告已诉法院18个月没结果的食用菌错菌索赔纠纷案、化解上百起非正常死亡纠纷、医患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六十余起。以吴强忠典范为标杆,德高而不张扬,功高而不索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永不满足、奋发进取。这种朴实无华、甘于奉献的人生品格和事业追求,升华了民族美德,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尊重,被当地人民誉为人民的好公仆! 人民心中最美的和事佬。
“精彩人生”弘扬吴强忠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岗位、敬业与责任,是践行了为人民服务与实现人生价值有机统一的伦理要求。吴强忠不求惊天动地,但求问心无愧,“不求人生惊天地,只求纷争不再起” 他1998年总结运用的民调七字法“快、敢、稳、紧、深、细、访”,被司法部、浙江省政法委、省司法厅推广借鉴。今年在推行大调解、大排查中他又总结出了“六心” “六善”调解法。〈“六心” “六善”调解法〉己被丽水市政法专辑刊登,他以“六心”换民心。“受理纠纷要热心,说服教育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矛盾调解要细心,评判是非要公心,严把廉洁心”是他一直坚守的信条。在自己的岗位上展现了敬业责任的职业素养,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责任意识的伟大。他这种感召力植根于我们对社会最平凡的感动,他践行自己职业价值时用一份质朴的美德与忠心、爱心和热心去关爱着每一个受委屈的人,维护着社会的每一个公平与正义、38年如一日的他、时刻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工作首位,他的道德情操被人民群众认同,他树立了职业的威信,彰显了为民的点点滴滴,细枝末节、弘扬吴强忠三严三实核心价值观 ,是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正面典型教材,我们学习时代楷模,就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时代楷模的思想灵魂,时代楷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党的干部三严三实的作风非常重要,似文人物为全国基层干部树立了时代楷模的榜样。
吴强忠获市级以上荣誉
一、1998年4月被丽水地委、行署评为:丽水地区政法系统“十佳优秀干警”,
二、1998年2月被丽水司法局受于“三等功”,一次
三、1998年2月被丽水地委、行署评为: “先进信访工作者”,
四、2000年3月被丽水司法局受于“三等功”,一次
五、2000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安置帮教先进个人”,
六、2001年4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
七、2002年2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先进信访工作者”,
八、2006年5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2004—2005市级综治先进个人”,
九、2006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十、2007年12月被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十一、2007年12月被全国人大办公厅8家联评为全国“十大法制
新闻人物”,
十二、2008年3月人民网等全国重点网联评为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
十三、,2008年6月被司法部授予个人全国“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十四、2008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
十五、2008年12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先进信访工作者”,
十六、2010年9月被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第二届道德敬业奉献模范”,
十七、2010年ll月被中央文明委秘书处评为“中国好人”
十八、2011年9月被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第二届“道德敬业奉献模范”
十九、2012年9月被省政法委评为浙江省调解能手
二十、2013年4月被丽水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劳动模范”,
二十一、2013年8月被司法部授予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十二、2014年2月被中共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丽水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二十
三、2007--2013年七年度考核第一,连续七年考核评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