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月经假”,不是保护是伤害

时间:2018-10-30 11:17来源:腾讯网 作者:未知 点击:
经期假、妊娠假等呼声由来已久,从职场女性健康现状角度观察,这些呼声有其合理性,但立法必要性应当先听听医生的意见。

要点 | 速读

  • 1 经期假、妊娠假等呼声由来已久,从职场女性健康现状角度观察,这些呼声有其合理性,但立法必要性应当先听听医生的意见。
  • 2类似女性劳动保护立法现实中并非真空,世界上部分国家存在。国内也有,但大都是倡导性立法,一般仅就个别情形有明确规定,大多缺少严格的执行细则和罚则,这是有原因的。
  • 3名为关爱的制度设计,如果是在加剧性别差异和不平等,制造女性雇佣成本更高的现实,那么其结果未必是保护,反而是伤害。

 

文 | 郭墨墨

近日《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申请休息的,给予其病假1至2天。这被网友称为“月经假”,其目的无疑是出自于对职业女性的关爱。但是,它真的能为女性带来实惠吗?

所谓“月经假”不是新鲜事物

月经假或者说经期假并不是新鲜事物,这些年总有人在提。

2011年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中晒出了她提交的提案: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78.5%的妇女经期没有得到特殊保护。因此,她建议国家规定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

张晓梅建议,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权利。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休假时间建议可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有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

经期假的本质,是主张女性在经期享有带薪休假。

这在制度上不是新鲜事。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早有体现,1947年日本《劳动基准法》批准生理假,规定有痛经现象或者所从事工作会加重痛经的女性可以休生理假;韩国也是确立经期假较早的国家;澳大利亚女性遭遇生理期疼痛的话,可以不提供病假条,在家里面修养一天,不过不能是星期五或者是星期一。中国台湾《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了女职员若请的生理假一年未超过3日的可领半薪。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二条规定,女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而在地方性的劳动保护规定中,经期假也不是新鲜事。早在1987年,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对从事低温、冷水操作、野外流动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给予公假一天,对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在江苏南京,山西、安徽、湖北等地,对经期假也有明确规定。山东其实并没有在这件事上显得很超前。

这里有几点现象,一是明确规定经期假的仍只是少数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大部分西方国家都没有这个制度;二是国内此前对经期女性的照顾,大都是倡导性立法,一般仅就个别工种有明确规定,大多缺少严格的执行细则和罚则;三是国内目前地方性制度,大多如山东的规定,对经期假上附条件的,一般要求诊断证明。

经期假有其合理性,但立法必要性应该先听听医生的意见

据多家商业机构和媒体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女性生理健康白皮书》,有19.6%的女性存在月经周期不调;有六成女性存在痛经症状。《白皮书》显示,每10个经期女性中超过6个人记录过自己存在痛经症状,行经第一天的痛经概率高达76%,痛经时长平均持续1.8天。

在医学上,痛经分为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两类,原发性痛经指生殖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的痛经。继发性痛经指由盆腔器质性疾病,如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病等引起的痛经。后者需要及时上医院治疗,休病假是理所当然,并不属于这里要讨论的情况。

争议点首先在于,一般性的痛经今天在医学上并不认为是件需要忍着的事情。轻度的可以热敷,热敷不管用的,可以用止痛药,或者短效避孕药。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医学干预下,是能尽量减轻痛经症状的,女性不必再像过去那样,只能纯靠自己扛着。很多医生认为,考虑到每个月只吃3天,药物副作用是不必在意的。

而过去那些没有用的,甚至是有害的手段、传统观念,以及周围歧视性目光才是女性经期的敌人。

刚性经期假加剧性别差异和不平等

直接用休经期假的方式关心职业女性,看起来体贴,实际上问题不少。

月经本身具有病理性和隐私性的特征。如山东那样,休假需要诊断证明,首先是对女性隐私的侵犯。女性每个月都要把自己的身体隐私拿出来分享,每个月都要向领导同事展示自己比别人弱,不仅比男性弱,还比一些女性更弱。每个月都在增加女性的办事成本,心理压力。

在实际执行上,诊断证明听起来可行,其实不可行。痛经现象是普遍的,又确实难以区分每个人的痛苦程度,其结果,就是经期假要么人人都休,要么人人都不休。

而在女性集中的单位,如医院或一些服装加工等工厂,人人都休几乎是不可能执行的。如果硬要执行,无疑会加重企业负担,女性就业更加困难。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女性成了雇佣成本更高的群体,其收入就会相应减少。

经期假将意味着更大的职场性别差距。

有观点认为,对工作条件更舒适的都市白领女性来说,经期假可有可无,但工厂生产线上的女工经期假却是刚需,她们的工作条件本就更差,平常连上厕所次数都受限制。

经期假不是好的方案,充足的带薪病假是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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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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