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平安”将成为过去时

时间:2019-08-26 11:32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文基 点击:
相信在各级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校方的积极践行下,“无理取闹”的行为将得到有效惩处,“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将成为过去时,法律法规将会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保驾护航,我们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8月20日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要求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从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三方面,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意见指出,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8月20日  人民日报)
     曾有这样的报道,某学校学生因放假期间,溺水身亡,父母跑至学校,大哭大闹,学校为息事宁人,接受其不合理的赔偿理由。这一方面是会加重学校的经济负担,另外一方面会助长社会的不合理之风。因学校责任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父母小闹,校方小赔;而不是学校责任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父母大闹,校方大赔。这是不公平的社会现象,无视相应法律法规,有损社会公信力。基于此,五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恰到好处,有利于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推动社会主义法制进程。学习好此《意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校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学习《意见》,潜心钻研。俗话说:“学无止境”,学校工作人员更应起到先锋模范带头的作用,潜心学习《意见》,钻研《意见》内涵,学实《意见》内容,领悟《意见》精髓。抓好《意见》的宣传解读,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培训,丰富自身的法律素养。
   学习《意见》,格物致知。俗话说:“学以致用”,学校工作人员在学习《意见》后,应将所学应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在实践中检验《意见》的实用性,并向上级部门反馈《意见》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做好经验总结,不断优化《意见》,使《意见》更加满足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更加顺应社会主义建设要求, 更加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
   学习《意见》,真抓实干。俗话说:“实干兴邦”,学校工作人员要树立实干精神,用《意见》规范实干行为,让校方敢想、敢拼、敢做、敢为,养成实干新风尚。对上级部门的督促指导应认真对待,将《意见》相关机制落到实处。
   相信在各级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校方的积极践行下,“无理取闹”的行为将得到有效惩处,“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将成为过去时,法律法规将会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保驾护航,我们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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