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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行贿一起查”方可夺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时间:2018-08-10 11:45来源:评论网 作者:云君 点击:
反腐败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也不是轻轻松松、走走停停就能实现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战略部署必须贯彻落实。惟其如此,才能给受贿人、行贿人以巨大震慑,让全社会知道“行贿同样可耻”“围猎者必然付出代价”,从而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文书。文书内容显示,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单位,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六十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振田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一案例再次释放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不仅受贿人要接受法律制裁,行贿人同样要付出代价。(8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行贿与受贿相伴而生,就像硬币的两个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谋划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反腐败进一步做出强调,在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是釜底抽薪的一招,意在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控制腐败增量、遏制腐败滋生蔓延,从源头上阻断腐败行为发生。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贿赂案件的链条上,行贿往往是源头、是开端。然而当前的实际情况是,相对于“打虎拍蝇”严查受贿犯罪,对行贿者却习惯“手下留情”或惩罚得很轻。所以,许多人、许多企业甘愿铤而走险,“围猎”公权力。基于此,笔者以为,对于这种“围猎”公权力的人,如果板子举不起来、打不下去,就难以从根本上消除贿赂犯罪。所以,破解“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的问题,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让“围猎者”寸步难行。只有对行贿者严查严办、让行贿者得不偿失,才能有效打击行贿行为,清正社会风气。
     反腐败斗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也不是轻轻松松、走走停停就能实现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战略部署必须贯彻落实。惟其如此,才能给受贿人、行贿人以巨大震慑,让全社会知道“行贿同样可耻”“围猎者必然付出代价”,从而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夺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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