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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需要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时间:2020-12-14 15:29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俗话说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作为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能在关键时刻以救人为使命,不惜闯红灯违章快速奔跑,以便让身患疾病的婴儿得到救治。但是,没想到,需要婴儿父母作证的时候,竟然拒绝作证。而且,撂出一句“与我无关”令人寒心的话。所以,当这件事情被新闻媒体
      广东东莞的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为了抢时间,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为此,他要被扣18分,并处以600元的罚款。交警表示需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但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称闯红灯跟他没关系。艾先生说,虽然他无法理解患者家属的态度,但是并不后悔这么做。警方通过调取公共监控视频和医院的记录,发现确实有这事。目前警方正在核查事件的详细情况。对此,网友表示:“让人寒心”、“现实版农夫与蛇”(映象网2020年12月14日)。
    俗话说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作为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能在关键时刻以救人为使命,不惜闯红灯违章快速奔跑,以便让身患疾病的婴儿得到救治。但是,没想到,需要婴儿父母作证的时候,竟然拒绝作证。而且,撂出一句“与我无关”令人寒心的话。所以,当这件事情被新闻媒体曝光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热议。
     面对网约车艾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我们应当给予热情点赞;面对婴儿父母“与我无关”的态度,我们不能不予以道德方面的强烈谴责。做人不能没有道德良心,婴儿的父母只需在交通警察面前做个证明,证明艾先生就是为了抢救自己孩子闯红灯违章的即可,这是可以做到的,并不需要他们付出多少经济损失,仅仅是“举手之劳”,为什么要决绝作证呢?难道,真的与自己无关吗?
    人家艾先生如果不是眼看孩子的确需要赶快送医急救,又怎么会连闯几次红灯,并受到600元处罚,而且需要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呢?如果按照有关规定,只要有人能证明艾先生闯红灯违反交通法规是为了救身患疾病的婴儿,那就可以依法免除处罚。被救的婴儿父母拒绝作证,这不仅是“过河拆桥”,而且是缺乏最基本的人性道德修养。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是,艾先生却遇到了当代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新传。
    然而,幸亏我们的公安交警同志在执法过程中是有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的,否则艾先生就会因此而蒙受“不白之冤”,并遭受很多经济损失。如果不是公安交警秉公执法,依法还艾先生一个清白,谁还敢见义勇为抢救婴儿的生命?
   尽管我们不提倡闯红灯救人,但毕竟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而且,每个人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在需要急救的时候,必须分秒必争,不能有丝毫犹豫。这个道理,我想那个被救婴儿的父母是完全明白的,只是在关键时刻放着明白装糊涂,既不愿意向艾先生感恩致谢,又不愿意依法尽公民作证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广大网友把这样的人比作毒蛇并不为过。但是,无论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还是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抑或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都不需要有现实版的“农夫与蛇”。我们需要的是实事求是依法作证,不要让好人做了抢救婴儿的好事之后,再遭受被救婴儿父母的冷酷无情。
      不管怎么说,好人必有好报。因为,人心都是肉长的。遇到事情必须以心换心,才能心心相印,并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抱团取暖。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早就告诉我们,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说明,任何人都不能在世界上单独生存,任何人都需要他人的帮助。人字的结构就是互相支撑,任何人不能在得到帮助之后忘恩负义,而且需要懂得感恩。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和社会公德。因此,面对拒绝作证者,我们只能说他或她缺少教养,这样的人不可深交,交往一次绝不希望交往第二次。无法得到更多的信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难道就靠“与我无关”,自欺欺人一辈子吗?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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