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被强制结扎,法无授权怎可为?

时间:2017-02-15 11:12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天下奇闻多,怪事天天有。胡先生回老家过个年,却成为被强行结扎的“鸿门宴”,这事恐怕落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时下正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制结扎有法授权吗?
 
 
  近日,胡先生爆料称今年和妻儿回老家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过年时,遭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强行做结扎手术。(2月14日澎湃网)
 
  天下奇闻多,怪事天天有。胡先生回老家过个年,却成为被强行结扎的“鸿门宴”,这事恐怕落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时下正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强制结扎有法授权吗?
 
  从当地相关负责人对该事件的表述来看,胡先生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个子女,第二次婚姻又育有一个孩子。仅第一次婚姻有三个子女已经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结扎手术符合规定。
 
  而针对此说法,网友们显然不认可,不乏多数的网友认为,虽然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每对夫妻生育孩子的数量做出了规定,但针对超生对象并未有强制结扎的要求。更何况在实施强制结扎前也未向当事人口头或行文告知。由此来说,也能完全想象当时实施强制结扎这一过程和场面的混乱。因此,胡先生称在被扣押过程中,曾遭到对方的“多次暴力恐吓”,和工作人员的殴打、推搡,这显然不足为奇了。
 
  当然,该事件的重点不是胡先生是否被恐吓或殴打,也不是胡先生被强制结扎的场所是否正规,问题的关键是当地强制给胡先生做结扎手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只要抓住了问题的突破口,其他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看强制结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首先还得从法律本身的要求来说。2015年12月27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试问,当地的做法从何保证了胡先生作为一个公民的知情选择权?在一个不具备手术条件,甚至是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简陋办公室里做结扎手术,如何去保证胡先生作为一个受术者的身体安全?众所周知,结扎是长期避孕措施,而同样是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不知当地计划生育小组相关人员是如何理解“强制”和“提倡”一词的。当地计划生育小组对胡先生强制结扎手术的法律依据何在?
 
  法无授权不可为。如今该事件不仅仅是引发网友质疑,也给当地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当地相关部门应对此开展深入调查,及时还原事实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如果工作人员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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