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战”永保高压反腐败常态化

时间:2017-04-27 17:44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杨卿荣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以及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更激发了全社会的期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以及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更激发了全社会的期待。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高歌猛进,一只又一只老虎落马的消息不断增强着社会对反腐败的信心,也不断提升着社会对反腐败的期待。反腐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人民群众也积极参与其中,腐败团伙体系不断被打破,腐败链条不断被打烂。这是好现象,也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状态。但是,反腐败尚未完全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在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做出这一判断,是对反腐败形势客观清醒的判断,也是一种提醒,让我们不要因为已经取得的成果而对反腐败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掉以轻心。
当下,滋生腐败的土壤并未完全清除,重构良好政治生态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所以,今后反腐败工作还要打好四战:
第一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五到十年的反腐败中长期规划,确定五到十年的反腐败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反腐败既然是持久战,就必须有全面、整体和宏观的规划,有顶层设计,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尽快的制定出一个目标明确,任务、措施具体的科学的反腐败中长期规划,尽量避免走弯路、歧路,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第二战,在认真研究国外境外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启动我国反腐败法的立法工作。从现在起,我们就应该组织人员翻译这些国家反腐败法的法律文本,并对之进行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国情,启动我国反腐败法的立法,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完成此项立法。
第三战,进一步推动对公权力运作的制约,特别是推动对用人的权力制约。我们一定要尽快启动国家层面行政程序法和党内层面程序规则的立法,通过程序法治规范、控制公权力执掌者对党和国家决策权和执行权的行使,特别要求公权力执掌者在决定和处理党和国家重大问题时必须信息公开、透明,必须通过听证会、论证会以及常委会、全委会的审议,乃至票决的程序,保证公众参与和领导班子集体的民主参与,防止“一把手”利用公权力寻租和滥用权力。
第四战,以最大的决心和魄力推动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开。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我们已建立和运作多年了,应该说这个制度在实践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光有申报没有公开不行。没有公开,这个制度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较量,它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寄托着亿万人民的深切期待。反腐倡廉走向深入,必然是制度“笼子”不断扎紧的过程,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也必然要靠严密完备、高效运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发挥作用。依靠制度的力量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权力无法“任性”,行为更讲规矩,我们的党必将不断焕发勃勃生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前进的脚步,定会更加稳健、更加有力。(玉屏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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