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层管理,夯实发展根基

时间:2019-01-25 11:59来源:评论网 作者:陆春华 点击:
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开展反腐败活动,加大了对基层政权的监督查处力度,村、街道等基层政权腐败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我认为,事后查处惩治实为治标不治本,基层政权的夯实根本在于加强建设管理和过程监督。
      近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宿州市符离镇3名村干部多次侵占集体资产、侵吞公款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3名村干部得到严厉惩处。(网易新闻,1月23日)
    村干部作为农村事物最基层的管理人员,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全面承担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最终落实工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极少部分村干部的胡作非为、违法乱纪行为,不仅对全村的发展、村民的福祉造成巨大损害,更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开展反腐败活动,加大了对基层政权的监督查处力度,村、街道等基层政权腐败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我认为,事后查处惩治实为治标不治本,基层政权的夯实根本在于加强建设管理和过程监督。
   一是要完善村干部管理机制。村干部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政府临聘人员执行。在实际工作中,村干部具体负责管理全村集体资产、项目资金使用等所有涉及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具有很大的资金管理权限,薪少位低,加之村级资产资金管理制度漏洞,导致监守自盗频发,防不胜防。建立完善职业村支书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让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保障村干部待遇,畅通村干部考评升迁渠道,留住优秀、正直的村级事物管理人才,严格规范职能职责,实施政务公开公示,全面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及成效。
   二是要科学规范村级事物管理监督制度。邓小平说过,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符离镇的3名村干部,之所以能利用职务之便长达数年多次侵占数量不菲的集体资产、公款,根源在于村级监管制度有漏洞可钻,村干部在村级事物处理中权力过大失控,有效监督缺失,出现中饱私囊、非法侵占现象。可以选择、可以改造的是制度,不可选择、不可放任的是人性,所以必须以文明、完善的制度约束人性弱点。在村级治理中,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细化村级管理、监督各项制度,实施财务、项目工作痕迹管理,确保做到职能全覆盖、过程全透明、事物全公开、管理全参与。
     当前,我国仍是农业大国,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关乎国计民生,仍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的实现,都必须通过基层的治理才能体现和完成。万丈高楼平地起,基层无小事,只有抓好基层制度、执行、监督各环节的工作落实,才能真正全面实现农村脱贫及乡村振兴战略,进而推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早日达成。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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