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需过好三关

时间:2019-04-16 14:25来源:评论网 作者:赵永清 点击: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既是多年成果的体现,又是巩固成果的保障。总之,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就要把对《条例》学习、实践和监督贯穿始终,严格按《条例》规范好日常的请示报告,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筑牢坚实支撑。
    近日,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这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好《条例》,要过好“知识储备、实践和监督”三关。
   抓学习,过好知识储备关。俗话说“学习使人进步,努力使人优秀”,认知是先导、知识储备是抓好《条例》落实的先决条件。知识的储备离不开学习和积累。《条例》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因此,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尤为重要,要熟知《条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认同和行为认同;对请示报告涉及的内容和基本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学得好、记得住,才能用得好:在做请示报告时,才不会出现张冠李戴、驴唇不对马嘴的情况,才让上级部门看得懂。
    重落实,过好实践关。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强有力的执行力,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干打雷不下雨”,也会形同虚设,成为一种累赘和负担。因此,根治请示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关键在于抓落实。这就需要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思想上多一些清醒自觉,行动上多一些的勇毅笃行。中央各部门、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更要以上率下,起好步、带好头,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请示报告,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条例》相关规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强监督,过好保障关。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建设,需要构建有效的监督,上级部门要对加强对本领域、行业、本系统各级、各部门中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情况进行实时跟进、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对于内容把握不准、程序方式不规范的要做好指导工作;对于请示报告意识不强、不想报告、不愿意报告等情形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让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成为党员干部的共识。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既是多年成果的体现,又是巩固成果的保障。总之,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就要把对《条例》学习、实践和监督贯穿始终,严格按《条例》规范好日常的请示报告,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筑牢坚实支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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