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之眼”与安置房在太平间隔壁杂感

时间:2020-08-10 12:30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由此可见,表面上的不是强拆行为,其人性的泯灭并不亚于强拆之举。而且,被围困在路桥中间对于房子的主人来说仿佛如同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监狱里;而且,这样一来,“钉子户”也会失去对房子进行彻底翻修的权利。因为,建筑规划部门会拒绝审批,让房子的主人得不到建筑许
      【#广州海珠涌大桥下钉子户回应#:安置房在太平间隔壁,因此未搬迁】8月3日,广州海珠涌大桥正式建成开通。桥中间的凹陷处保留了一处民房,被双向车道环形包围。从航拍镜头下看形似一只眼睛,被网友称为“海珠之眼”,有市民前来参观。住户表示目前不满安置房位置,因此未搬迁。#广州海珠涌大桥下的钉子户#@一手Video(2020年8月5日新浪网微博头条新闻)。
     这则新闻有图有真相,“钉子户”的住房被夹在路桥中间,通过航拍图像进行审视,真像是海珠涌大桥的一个眼睛。这是主政者放弃强拆之后采取的另一种围剿方式。放弃 “钉子户”对安置房位置不满意的问题不解决,而采取路桥封锁。这一招也够狠的。而且,密集的过往机动车辆噪音将会让“钉子户”全家人日夜不得安宁;而且,这是让“钉子户”在“海珠之眼”中备受煎熬的绝招。
      由此可见,表面上的不是强拆行为,其人性的泯灭并不亚于强拆之举。而且,被围困在路桥中间对于房子的主人来说仿佛如同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监狱里;而且,这样一来,“钉子户”也会失去对房子进行彻底翻修的权利。因为,建筑规划部门会拒绝审批,让房子的主人得不到建筑许可证。因此,这个房子是不会有人来买的;因此,这个房子将变得“一文不值”。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治理“钉子户”的灵丹妙方,但归根到底却不是依法治市的文明之举。
也就是说,法治社会不能失去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也就是说,法治社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又不能舍弃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只有把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对社会实施治理,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正如古人所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把“钉子户”的安置房安排在太平间的隔壁属实,那么执行者就应当换位思考,这样的房子安排给你自己,你会接受吗?如果自己都不能接受的安置房,为啥要让别人去居住?以报复的方式解决“钉子户”的住房问题,不是在化解社会矛盾,而是在激化社会矛盾。
即便是不能让“钉子户”在拆迁中获得额外好处,也不能把“钉子户”往“火坑里”推。化解社会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既需要坚守毛泽东主席的《矛盾论》和《实践论》,又需要坚守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又需要用“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这把执政的尺子进行自我衡量。而且,更应该用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那面镜子好好照一照自己的言行是不是在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因为,“钉子户”是人民内部矛盾,而绝不是敌我矛盾。用极端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严重脱离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海珠之眼”里的“钉子户”不仅是在给房主自己的深刻反思,而且更是在让世人考验当地政府的依法施政水平。由此可见,广州海珠涌大桥的“海珠之眼”是一面双棱镜,它不仅折射了那个“钉子户”的为人处世心态,而且折射了当地政府主要官员的遵纪守法施政能力和是不是拥有爱民亲民的以人为本情怀。如果为官者心里的人性被泯灭,又何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值得反思的是,“海珠之眼”的设计方案会比赔偿“钉子户”的费用少很多吗?由此可见,赌气式执政,绝不是在依法施政,更不是在以德施政,而是在用纳税人的血汗钱闹天大的笑话。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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