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新规”里的10条干货

时间:2014-12-03 08:33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政府网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有条件的政府网站可发挥优势,开展研讨交流、推广政府网站品牌等活动。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马晓成 刘景洋)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直指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我们梳理了10条干货,带你看看“政府网站新规”里都说了什么。

    【干货一: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要关闭】

    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干货二:遇大事儿要第一时间发声】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干货三:当好老百姓的政策翻译】

    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干货四:民意“直通车”7日见回复】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干货五:多终端、多渠道,借力新技术提升传播能力】

    政府网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有条件的政府网站可发挥优势,开展研讨交流、推广政府网站品牌等活动。

    【干货六:各级政府网站要联手“集群”】

    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国务院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干货七:联手媒体提高政府信息影响力】

    加强政府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干货八:办公厅(室)专人负责网站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干货九:要把握分寸又要防止泄密】

    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

    【干货十:政府网站不合格,负责人要问责】

    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完善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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