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司法关注>

防止冤假错案,从司法理念入手

时间:2017-03-29 11:2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橘生淮南 点击:
古有窦娥冤,从根源上看,冤假错案的频频发生跟司法人员禁锢的司法理念不无关系。自古以来,我国的司法部门和人员都深受“抗拒从严”和“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如何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并以证据为根本,不被表面现象以及主观臆想所蒙蔽,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能力
 古有窦娥冤,从根源上看,冤假错案的频频发生跟司法人员禁锢的司法理念不无关系。自古以来,我国的司法部门和人员都深受“抗拒从严”和“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如何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并以证据为根本,不被表面现象以及主观臆想所蒙蔽,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能力。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毋庸置疑,信仰法律是杜绝冤假错案的思想基础。分析近年来多起冤假错案背后的思想根源,忽视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是重要原因。此外,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思想付诸实践,离不开缜密细致的思维。
司法作为一种专业性极强的活动,有着与其他活动与众不同的特点和特殊的要求。从事司法活动,必须按照法治的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检察官是法治精神的实践者、传播者和捍卫者,不仅要通过司法惩恶扬善,而且还要以自己特有的专业思维方式,让公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反观近年来冤假错案,究其实质,是墨守成规经验教条而忽视或放弃法治思维的结果。正如《嫌疑人X的献身》这个故事,根据一些假象就不自觉地将石像设定成杀死靖子前夫的凶手,思想上片刻的麻痹和懈怠容易让人在这一个案件中陷入泥潭。有鉴于此,我们更应当筑牢防范和杜绝冤假错案的思想防线,不断更新法治思维意识,为依法公正裁判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扎紧制度笼子 严防基层微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情况下,基层党组织杜绝“微腐败”,“扎紧制度笼子”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基层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并配套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办法,做到“微腐败”在哪里,制度的约束就延伸到哪里,使“微腐败”无处遁行。
三是基层党组织对党的制度不执行和执行不力者要问责,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组织和个人,防止制度成了“稻草人”。
四是基层党组织要把“两学一做”不断推向深入,让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明理,在实践中明志。
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全体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初慎微,以身作则地带领人民群众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进。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