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让干部有为才有位

时间:2019-04-26 12:47来源:评论网 作者:梧桐雨 点击:
新时代迎来新气象,新气象召唤新作为。我们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干部考核条例》精神,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需有为”理想信念,在新时代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添砖加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考核条例》将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要素,将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作为干部考核要素,优化了考核内容;《干部考核条例》注重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的结合印证,注重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的有机结合,完善了考核程序;《干部考核条例》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强化了结果运用。《干部考核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干部考核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通过鲜明选人用人标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以此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期党员干部描摹的“时代画像”。《干部考核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新时代干部成长指引了方向,广大干部更应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政治理念,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通过转观念、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新时代迎来新气象,新气象召唤新作为。我们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干部考核条例》精神,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需有为”理想信念,在新时代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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