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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要脸”的数字时代别“丢脸”

时间:2020-12-30 16:20来源:评论网 作者:段官敬 点击:
“脸”信息,是公民的身份、资源等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时代处处“要脸”,给公民信息造成“裸奔”的潜在危害和风险。一方面违法了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新时代法治文明格格不入;另一方面也给公民埋下利益受损的潜在隐患,比如网络曝光诈骗者利用“脸”等生物信息实
       从小区门禁刷脸,再到某售楼部掠取“脸部信息”,再到各种APP程序需要输“脸”...关于“脸”的话题越来越多,印鉴的正是数字时代的“脸焦虑”。
    “脸”信息,是公民的身份、资源等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时代处处“要脸”,给公民信息造成“裸奔”的潜在危害和风险。一方面违法了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新时代法治文明格格不入;另一方面也给公民埋下利益受损的潜在隐患,比如网络曝光诈骗者利用“脸”等生物信息实施诈骗。
      数字信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管理、监督、服务、追踪的困扰。“要脸”的数字时代,更呼吁安全、保密和监管,加大对数字平台的监管,让数字服务于“人”、保护于“人”,才能释放数字时代温度与红利。否则,一旦“要脸”变成“丢脸”,让公民脸部、指纹、声音、基因等生物信息管理失去规范,必然会带来洪水猛兽似的“生物信息灾难”。所见,数字时代更亟需规范管理、健全服务,从制度设计、到程序合理、再到科学管控,任何链条、环节都不容放松。
     解铃还须系铃人。数字时代带来的高效、便捷、时尚、快速,处处“索脸”、要脸,增加了“丢脸”的风险概率,也得靠数字信息去管控、调控“脸”之安全。比如,充分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明确规范“脸”管理的权属与职责,防止事事“要脸”、处处“刷脸”,提高“索脸”权限与门槛。另外,在防“丢脸”中加上“防护罩”,用好法治利剑对肆意滥用“脸”的行径进行重拳惩治,形成强大震慑,狠刹侵犯公民生物信息安全权益的不正之风。
     当然,“要脸”的另端是“赏脸”。莫让“要脸”的数字时代、信息时代,滋生失范失控的“丢脸”问题。须公民自身保持警觉、警惕、审慎,多些“脸”部“保养”,尤其在“赏脸”过程中三思而后行,不能为了某种私利小利出售“脸”,甚至不加思索、任意“赏脸”,否则就会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所见,谨慎“赏脸”,才能缩减“丢脸”的可能与概率。
     数字时代无处不在,没有人能够在“要脸”时代独善其身、自成孤岛。在网络社交、移动支付、电子购物等各种生活日常,每个公民都在与数字、信息打交道,维护公民“脸”之安全,显得异常重要、势在必行。可以说,守护公民的“脸”,就是数字时代相关政府部门执行力、工作作风之“脸”的折射。因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数字时代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政府相关部门应履行职责、站好角色,提高在数字时代的执政能力和行政水平,以更加周密的机制、更具水平的服务、更高质量的本领,打好数字时代公民“脸”战,消解集体对数字时代的“脸焦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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