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真能唤醒“休眠”的探亲假?

时间:2018-01-30 15:40来源:评论网 作者:邓尤福 点击:
网友“威武少年”问: 作为一个在四川工作的东北人,五年来从没有休过探亲假,感觉这个假期听起来很美好,但是却形同虚设,请问作为员工我们有什么比较好的处理方式能够保证自己的权益。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回答是:建议您向单位工会提出您的诉求,带薪休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
      网友“威武少年”问: 作为一个在四川工作的东北人,五年来从没有休过探亲假,感觉这个假期听起来很美好,但是却形同虚设,请问作为员工我们有什么比较好的处理方式能够保证自己的权益。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回答是:建议您向单位工会提出您的诉求,带薪休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1月29 四川在线)
      探亲假已名存实亡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位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回答却并不能让人看到一丝曙光。谁都知道“带薪休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可怎样才能让职工真正享受到这份权益。在笔者看来,“向单位工会提出诉求”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但这样的诉求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恐怕大家是心知肚明。
    其实,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就已经出台,其目的是为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从执行的情况看,在规定出台的前期,其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无疑为远居的职工解决了探亲难题。可是后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原来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式逐渐成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应运而生。而此时的职工带薪休假已经不能靠一纸规定来满足需要,更多的是要看企业主,也就是老板们的脸色。用一句话说,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都要围绕企业的效益。如果说现在还有职工在享受这一权益的话,那其多应为公职人员。而对于普通职工,特别是身在民营、私营、合资、外资企业里的职工来讲,带薪休假更多的是一种奢侈。
事实上,不仅仅是探亲假如此,而在往后制定的年休假,甚至一些地方出台的女性职工经期假、男性职工护理假、照顾老人假等等,可又有多少职工真正享受到了这些看似合法的权益?虽然,职工可以通过诉求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求职不易的当下,又有谁敢为了合法的休假权益去得罪老板呢,除非是自己不怕承担被“穿小鞋”或被“炒鱿鱼”的风险。因此,笔者认为,按照这位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说法,靠诉求根本无从去维护自己的合法休假权益。
如今,社会正快速进入老年化,加之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存在,职工的正常休假对照顾老人和家庭显得尤为必要。笔者认为,首先,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此时更应从服务广大职工、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企业和职工意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职工真正享受到合法的休假权益。其次,作为立法机关,不需在休假立法上摊大饼,在休假项目上贪多求全。而应通过对现有休假法规的及时修改和完善,提高立法质量,更多地侧重于让现有的休假法规得以落实。比如,30多年前的探亲假规定,其适用范围中并不包括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再如,年休假条例中也并未对不执行的企业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等等这些无疑为执法部门或职工维权增加了难度。因此,这些都值得从立法的角度去思考。只有如此,职工带薪休假才不会仅存在于纸上,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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