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将“红色旅游”变成公款消费的盲区

时间:2019-04-25 11:19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文基 点击:
红色旅游主要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红色旅游主要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细看当下,蛀虫仍有。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以“红色旅游”的名义,用公款组织党员干部游山玩水。有的单位以“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为名,舍近求远搞“红色旅游”,百姓对此戏言:北方干部往南方跑,南方干部往北方跑,天热时去贵州,天冷时到海南;一些单位把各类“培训”、“研讨”、“考察”等活动安排到风景名胜之地,变成“公款旅游顺带开会”、“旅游中间插播会议”;一些“红色旅游”地对“红色”内涵并不上心,却热衷于周围娱乐设施的搭建,借“红色旅游”谋利。利用公款进行“红色旅游”,不仅失去了红色教育、红色旅游的教育意义,还助长了公款旅游吃喝的不良风气,浪费了国家资产。对此,我们不能任由“红色旅游”变成公款消费的盲区。
    正人先正己,树德先树人。对党员干部进行红色教育,在红色旅游地重温党的光辉历程、传承党的优良传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也不要忘记,红色旅游不应用公款进行“买单”,不能把红色旅游变成游山玩水的由头,更不能用公款搞形式主义。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崇高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维护党的光辉形象。
    舍近求远,得不偿失。众所周知,我国红色教育资源丰富,许多地方当地就有影响力重大、教育意义重大的“红色旅游景点”,完全有条件就地开展红色教育,没有必要舍近求远,组织党员干部不远千里万里跑到外地接受“教育”。
    严明纪律,法不容腐。严管、严查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支出,强化监督、封堵漏洞,坚决制止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行为。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红色教育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借会议便利组织公费旅游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对于公款旅游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见微知著,党风廉政。我们通过“红色旅游”了解党史、缅怀先烈、追思历史、不忘传统,按照革命前辈的精神与标准做人做事,追求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勤俭节约的传统,远离公款旅游陷阱。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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