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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马上办"何不"依法办"?

时间:2014-11-01 16:23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日前成立"马上办"办公室。一个项目前期审批过去往往要跑多个部门,盖一堆公章才能完成。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日前成立"马上办"办公室。一个项目前期审批过去往往要跑多个部门,盖一堆公章才能完成。如今只要"马上办"帮你跑,就能以最快速度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10月31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办公室"就是处理一种特定事务的地方或提供服务的地方。那么"马上办"办公室顾名思义就是讲求办事速度的一个特定部门。 笔者不知道当地政府成立这么一个部门到底是为了精简整合机构,还是为了迎合"反四风"转作风而秀一秀?因为成立了"马上办",大事小事就得到了及时办理,显而易见"马上办"也只是"权治"的附庸品,尚不能与"法治"主题曲和弦共鸣。
 
  早在2007年5月1日 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就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指出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由此一来,有两个问题值得追问,一是"马上办"到底是新增机构部门,还是在精简其它职能部门的情况下整合了其它机构部门的职能?有了"马上办",其它部门岂不 "无事办"?二是"马上办"到底是临时设置还是常设部门?倘若是临时部门,那期限过后,大事小事又如何做到"马上办"?如若是常设部门,那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等又是否依法依规?
 
  按照官方介绍,"马上办"有重在提速、重在落实的特点,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样的"提速"和"落实"来源于 "人治"、"权治"的思维。怎不扪心自问,为何此前就不能"马上办"?是因为法规制度不健全,还是落实监管不力?就现状而言,在一些地方政府,成立这个"办"、那个"办"的机构还少吗?在成立之初,由于受到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还能起到发力的作用,但时过境迁,有多少"办"不是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甚至有的工作又回潮到先前模样。难免不被群众认为存沽名钓誉之嫌。"马上办"与按"指示办"、"条子办"又有多大差异?
 
  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级政府也好,一个部门也罢,只有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脱离法治轨道,一切依法办事,才能做到"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自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才能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届时即使没有"马上办"这一部门,政府的职能之事,为民服务之事照样能马上办。
 
  笔者认为,如果说"马上办"在眼前能带来效果,那也只是短期效应,欲要使之成为常态、长效,最终还是要落到"法治"这一根本上,也就是做到依法履行职能,依法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政务公开,一句话就是做到依法办事,真正让"法治"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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